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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届 “书画魂杯”全国书画大赛征稿启事

        作者: 2012-07-20 10:43:57 来源:中国美术家网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特有的书画艺术,进一步普及和提高全社会书画实用水平和艺术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繁荣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展示不同风格的书画作品,推出书画新人,由中华书画艺术研究会、中华文艺作品研究会联合主办,比约艺术承办本次首届“书画魂杯”全国书画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书画艺术研究会、中华文艺作品研究会
        承办单位:比约艺术
        协办单位:《中华文艺》杂志
        网络支持:中网资讯、中国戏网等
        二、评委会(由中华书画艺术研究会聘请专家组成,为确保公正暂不公布评委名单。)
        三、征稿对象:
            海内外专业书画家、省市地级以上书协、美协会员及业余书画爱好者。
            集体参赛:欢迎海内外社团、学校、艺术培训班集体参赛,集体参赛的单位由负责人或指导老师统一寄交参评费、作品。根据参赛人数和获奖情况,组委会将评选优秀组织奖与指导奖,颁发精致奖牌与证书。
        四、参赛作品要求:
        1、书法类含篆刻,请附释文。
        2、凡以中国画、油画形式创作的山水、人物、风景、花鸟、静物画作品均可参展。中国画:(无需装裱)宽、高不超过1.8米。油画:作品每幅规格(加外框)宽、高不超过1.8米。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写清作者姓名(笔名无效)、标题(和画面相同)、以及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300字简历。请用挂号邮寄,以免遗失。
        3、每件作品交评审费、通联费共50元,海外40美元,评审费一律通过邮局汇款,请勿在信件中夹寄,限于人力,来稿不退,敬请原谅。谢绝应酬之作。
        4、内容:积极向上,颂扬传统,反映现实。
        五、评审原则:
            大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尊重名人,不薄新人,重在本次参赛作品的艺术品位。
        六、参赛待遇:
        1、本次大赛设金奖15名(书法、篆刻、国画各5名),银奖24名(书法、篆刻、国画各8名)、铜奖30名(书法、篆刻、国画各10名)、优秀奖若干名,并在相关媒体报道获奖作者名单,均颁发获奖证书。
        2、向参赛作者颁发中华文艺作品研究会收藏证书。
        3、凡获奖作者,均有资格申请加入中华书画艺术研究会,颁发会员证。
        4、通过审核的获奖作者颁发中华书画艺术研究会特邀书画研究员荣誉证书。
        七、作品归属:主办单位对全部参赛作品有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等处置权。凡参加此活动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八、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11月5日止。来稿以寄件邮戳为准,不搞延期征稿,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中华书画艺术研究会与中华文艺作品研究会共同所有。
        收稿地址:河北唐山市丰润区新军屯八户  比约艺术
        邮编:064003
        收款收件人:梁桂花
        电 话:15324350396
        邮 箱:bygzs2011@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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