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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法的形与神

        作者:纪清远2021-02-21 08:28:44 来源:中国文化报
        书法的形与神

        行书轴(书法) 董其昌

        历代书法家讲结字原理,都必先讲平正。所谓平正,讲的就是“四面停匀,八边具备,短长合度,粗细折中,气宇融合,精神洒落”的完整稳定感。但是所有书法艺术,无一不是源于文字形成之后的母体字。最初始的平正在于母体。谈书法我认为可以理解为是游离于文字母体的艺术。在长期的文字演变中,渐渐离开了具体的象形,走向抽象化,形成了文字,以至成为统一规范的写法,即初始的标准字、可识之字,原始而粗犷,并未达到人文高度。作为与文字一起同行的艺术化书法,历经几千年的传承,从象形文字到商代和西周初期流行的甲骨文、金文、石鼓文到秦以后小篆、隶书、魏碑、行书、唐楷到草书,赋予了人文精神,这一发展脉络十分清晰。

        历经这一漫长的历史,无论处于什么时代和相应的表达风格,文字无疑是它们根本的载体或称母体,不可分离。但是作为书法如果完全将自己依附于文字载体,就会使这一艺术千人一面,显得僵死而无生命,便失去了意义;反之与文字母体脱离太远,过了“界”便和文字无关了,同样失去了意义。所以形象的比喻就是离合得当、若即若离、似与不似,通过笔法表现出游离于“可识之字”,可谓书之妙道,形神兼备,字外有意为神韵。达到董其昌所说的“盖书家妙在能合,神在能离”(董其昌《画禅室随笔》)的境界,意在书家脱离原帖后,发挥用笔方更具神韵。

        以唐楷为例,已经游离于“可识之字”了,在传承与发扬之中,历代大书家在字的结构上做了了不起的美感创造,比如字的所有横线在“可识之字”中应该是横向水平的,但是在魏晋以后的书法中就将横线向右上方略有斜挑,在视觉上显出俏姿,顿觉神采。如果角度平行,右侧总有往下塌的感觉,不符合视觉习惯。另外正楷的有些竖线,经过夸张游离之后,便不是90度垂直了,以“国”字为例,两侧的竖线略有倾斜或弧度。

        除了字的间架布局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笔法点画的造型,丁文雋的《书法精论》中说:“书贵于有神气,而神气必讬于点画,亦犹人之神气必讬于形体也。”认为书的神气须依靠点画,比喻颇为贴切。从钟繇、二王到欧、颜,再到苏、黄、米、蔡……个性美感在历史进程里逐渐规范化,在横、竖、弯、勾、撇、捺、点等笔法上形成一脉相承的共通性。 比如点,其中也有行笔的轨迹,不能写成一个圆疙瘩;一个勾,也有方法,而非笤帚扫地;写“捺”,起笔、行笔、按毫再提笔轻稳推出,美不胜收!

        另外,由于中国毛笔的特殊性,也是形成书法的重要因素之一。笔是用羊毫狼毫或其他动物的毛制成,不同于西方油画坚挺的猪鬃笔。有人讲书法和国画能成为艺术,除了宣纸之外,离不开毛笔的特殊构造。如蔡邕所说:“惟笔软则奇怪生焉。”使原始的简单“可识之字”有了自己独立的意味,发展形成一整套自成体系的艺术语言和创作规律。在视觉上字体的间架结构不断得到改造和完善的同时,用软笔的提按所造成的笔画粗细以及点画、中锋、侧锋、藏锋、出锋、方笔、圆笔、疾徐等用笔区别,产生了基于母体之上的变幻多端之美感,既严谨又肆意的挥洒,使书法语言日趋完善。学书法当以正楷为基础,这一点基本上是共识。从正楷到行书、草书,学分布,求平正,在笔画结构和用笔的起始转合,点画和用笔方法,都是一条脉络。有不少人说行草的基础在楷书,我以为然。楷书对于初学者入门的确是必经途径。

        孙过庭认为见到平正的现象就会发生安稳遐逸的感情,而觉其美,见倾倒的现象总让人有危惧之感,觉其丑。比方居室梁柱倾倒,即使平庸之人也觉得不美,更何况书法呢?“國”字若两侧的竖线,均向右倾斜,必有倒斜之感。

        但是也要辩证地去看,行书和草书,动态多于静态,假如不知参差变化之法,一味要求平正,则会流于刻板。王羲之的“书不贵平正安稳”之说,是指除了平正,而不知参差变化的生动。评论得不偏不倚。孙过庭从“初学分布,但求平正”,又接着讲“既知平正,务追险绝”。这是在楷书之上的结构和用笔的游离,追求象外之意的奇美、险绝之美。南宋理学家朱熹老夫子比较理性而古板,对此不以为然,他说写字端端正正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歪拧错落的?不主张苏轼、黄庭坚的那种个性。但是从朱熹本人那洒脱的行书来看,等于在实践上又否定了自己对别人的批评。

        行书、草书的结构布局,虽然更为自由,游离于“可识之字”更远一些,但是能够接受。间架疏密、虚实、粗细、长短以及方圆等对立的审美因素,交织形成的变化美感,肆意洒脱,神变无穷,介乎具象、抽象之间,给人以感官触动。需要指出的是,好的草书无论怎样参差变化,整体上也绝不失稳定感。

        可以这样说,书写任何一笔,只要把这一笔道稍微换个角度,做些夸张,就会呈现出这个字的另外一种神态,把握得如何,则看书者的才情和修养了。犹如人的面部,若显得平板,毫无表情,就没有神气。眉眼舒展,目光如炬,则气聚中枢。若表情过于大,有狰狞之相,就显得丑陋了。关键在于笔势的游离有度,虽然纵横笔端却内敛于心,不失儒雅。

        中国书法的美学原理就是意与象,《周易》有“观物取象”和“以象以尽意”的说法。儒家思想认为在审美上以合乎“礼”为“尽善尽美”。书法的离与合,形与神所体现的美,以及书法推崇的中锋用笔,文字形象敦厚,中和、不露不怯。一点一画、一撇一捺中显露着稳重的刚健和飘逸的神采,折射出人的精神力量,是雄浑之力、儒雅之美。使书法创作通过人格的完善,成为艺术的呈现。书法强调精、气、神,是人文精神的载体。如李世民说:“夫字以神为精魂,神若不和,则字无态度也;以心为筋骨,心若不坚,则字无劲健也。”书法讲“品”,品有高低、雅俗、文野之分。当如《书谱》所言:“心不厌精,手不忘熟。若运用尽于精熟,规矩谙于胸襟,自然容当徘徊,意先笔后,潇洒流落。”

        我体会书法不是单纯作为写字认字的功能,通过对历代碑帖的对临揣摩,与古人、圣贤交心,实际也是一种修炼。书法不可与中华文字母体和中华人文精神离得甚远,媚俗之气和草莽之气都偏离了这个度,因此既不主张过分的人为雕饰,又反对在“可识之字”上,游离得几乎没了边际。

        中国传统书法审美的共同特征在于意象美,继承和研究历代大师的高度,在游离中把握好度,探索离与合、形与神的美学原理。“移步不换形”,在有限中追求无限的美,不失书卷气。沿着传统的意象美学文脉走下去,保持住人间的真情和对美的渴望。

        责任编辑:静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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