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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上掉下收藏品买家 小心诈骗

        作者:未知2016-10-13 08:22:08 来源:最高法

        原本想看看自己的藏品有没有市场,没想到却被“检”出一定程度的真伪不符,而所支付的入场费、检测费等都打了水漂。9月23日上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79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达222.9万元的合同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范某等23名被告人以合同诈骗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拘役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四千元不等。

        (一)基本案情

        季某是名浙江生意人,平时热衷于收看藏宝类电视节目,也是当地藏品市场上的“熟面孔”。因为经常与钱打交道,他格外注意特殊版本的钱币,并利用工作机会珍藏了两张错版币。

        今年年初,错版币在收藏市场上价值疯涨,季某于是将自己的藏品照片传到网上,希望听听专家的估价。

        不久,一位自称是华圣公司业务员的吴某主动联系上了季某,称已有专家看过这两张错版币,起码可以卖170万元,并称即将在公司内举办一场私下交易会,希望季某赶紧与买家见面。

        季某听后怦然心动,携错版币匆匆赶赴华圣公司。公司首先要求季某支付800元入场费。季某感觉不妥要求离开,但工作人员表示“买家”已到公司,很快就能促成交易。于是季某跟随工作人员来到交易会现场,与所谓的“买家”进行了沟通。在工作人员的大力游说下,季某签订了一份艺术品交易协议书。之后,工作人员表示,“买家”已经缴纳了一定比例的意向金,只是对错版币的真伪放心不下,希望季某配合进行检测。季某此时已放松了警惕,于是同意交检测机构检测。

        在支付了2万余元检测费用后,自信满满的季某等来的却是错版币系仿品的结论。公司将藏品返还季某,并表示按照合同约定,已经收取的入场费、检测费不能退回。

        此时,季某才恍然明白自己是中了圈套。

        当虹口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侦破该起涉嫌诈骗犯罪时,来自浙江、河南、山西、甘肃多地共计30余名受害者纷纷向警方讲述了自己被骗的过程与所骗金额,而实际的受害人则高达79名。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范某于2015年3月间,伙同被告人吴某、雷某经事先预谋担任股东,共同出资成立华圣公司。范某担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业务工作;吴某担任后勤主管,负责公司后勤财务工作;雷某负责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并陆续招募20名员工,开展所谓文物拍卖活动。

        2015年5月至11月间,该团伙利用网络、电话等通讯手段通过虚构买家报高价购买文物诱骗全国各地被害人至公司出售文物,并签订《艺术品交易协议书》及《服务合同》。他们再以文物需要检测、交易需要交纳保证金等名义,诱使被害人至指定检测公司交纳检测费以及交纳保证金,最后以文物检测不合格为由取消交易,从而骗取钱款,所得款项由各被告人提成分用。

        法院认为,上述23名被告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给予的钱款,其中,被告人范某等4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陈某等6人犯罪数额巨大,被告人张某等13人犯罪数额较大,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由于在案证据证明被告人范某等人设立公司时就预谋以犯罪方法骗取被害人钱财,故不属于单位犯罪,对相关行为应以自然人犯罪处理。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金额、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以及认罪悔罪表现,虹口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二)法官说法

        该案系辖区内近年来涉及人数最多、涉及区域最广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件。其特点在于,犯罪团伙先以免费展出、已有买家、高价评估等为由吸引被害人参与所谓的拍卖活动,在获得被害人信任后再以确定真伪为由将被害人引入检测陷阱。

        法官提醒,随着民间收藏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涉足藏品市场,然而藏品市场存在辨识真伪难、独品孤品多、不易估价等特点,因此建议广大收藏爱好者在买卖、评估等环节须与正规拍卖公司合作,切不可相信“天上掉下的买家”。


        责任编辑:静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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