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萌2016-08-12 08:13:23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破坏长城、破坏和损毁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等7类法人违法案件将被重点整治。昨天,国家文物局针对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多发问题,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严防、严查、严办文物法人违法案件。
“专项整治行动”目标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纠正违法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惩治力度,坚决遏制文物法人违法案件高发态势,切实提升文物工作法治化水平。“专项整治行动”确定了三项主要任务,要求重点查处法人违法7类案件,完善文物行政执法4项制度,采取4项措施加大法人违法案件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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